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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来 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6-03-03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系(部、院)、处(室):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院教师科研情况,完善各类统计数据,现将科研成果统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论著、科研获奖及发明专利。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表的省级论文(含学院学报)。
二、时间要求
2016年3月9日下午下班前将统计表发至科企部周阿柳、梁美社老师OA。纸质材料交至办公楼401室。
三、其他说明
1.此次科研信息统计将作为学年度部门考核及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了避免重复工作,届时如无特殊情况将不再进行此区间的相关统计。请各部门信息员认真核对上报内容,确保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按顺序相互对应。
2.高水平论文只统计我院教师独著与第一作者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SCI、EI、SSCI、ISTP、A&HCI等检索论文;在《中国教育报》、《中国科技报》、《河北日报》理论版(不少于2500字)发表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的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经济日报》理论版(不少于2000字)和被《新华文摘》摘要刊登的学术论文;出版日期请填写六位时间数,如201510;以上论文均需要提交复印件,SCI、EI、SSCI、ISTP、A&HCI等需同时提交检索报告;如是课题论文,请在备注栏填写课题立项单位简称,如2015市哲。
3.省级论文只统计我院教师独著与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出版日期请填写六位时间数,如201510;如是课题论文,请在备注栏填写课题立项单位简称,如2015市哲。此次省级论文不用提交论文复印件。
4.奖励指我院教师主持且我院为申报单位或以我院为联合申报单位,我院教师参与获得的科研项目奖励;我院教师主持的,主持人填写;联合申报的,我院第一参与人填写;主要成员按顺序填写;证书时间请填写六位时间数,如201510;证书须提交复印件。
5.专利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我院教师主持发明的,第一发明人填写;联合发明的,我院第一参与人填写;主要成员按顺序填写;证书时间请填写六位时间数,如201510。
6.所提交表格需加盖部门公章。
联系人:周阿柳 梁美社
电 话:85333828
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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