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组:
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和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现将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申请鉴定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范围
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在研项目且具备鉴定条件的立项课题。
二、申请鉴定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
2、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3、《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及获准批复(复印件)
4、《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复印件)
5、开题报告、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总报告、课题成果材料(复印件)、成果影响证明材料(查新报告)
其中材料1一式三份,材料2-5一式一份。
四、材料报送时限
各课题组务必于2015年6月1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五、相关说明
鉴定申请获批后,科企部将通知各课题组负责人进行成果鉴定、结题等后续工作。请各课题组负责人认真阅读相关附件材料。
联系人:梁美社
联系电话:85333828
相关附件下载:
教育科学规划成果鉴定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