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北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来 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5-06-04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课题组:
根据河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结项工作,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宣传和应用转化,自本年度6月份结项起,除按照《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材料外,还需另附该项目最终成果的成果简介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
1.成果简介电子版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主持人及成果完成人姓名;第二部分包括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和对策建议、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2.成果简介电子版使用WORD文档编辑,以“项目批准号+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随同相关结项材料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梁美社
联系电话:85333828
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
2015年6月4日
相关附件下载:
河北省社科基金.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