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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省旅游科研能力和理论创新水平,充分利用和引导社会科研力量支持旅游业发展,更好的发挥科研成果对旅游产业发展决策的智力支持和参谋助手作用,现将2015年度全省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研究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本次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研究不设具体课题名称,申报单位可依据《2015年度河北省旅游发展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自行拟定题目,选题方向不得偏离《指南》要求。
二、课题要求
课题研究要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务实性,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重点放在“做什么”和“怎么做”上,提出符合河北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议。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基本内容包括现状、问题、原因、趋势和对策等,字数1万字左右。课题结项时需提交研究报告2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熟悉河北省旅游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均可独立或联合申报公共课题或者重点课题。
课题研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保证研究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研究成果的质量。课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围绕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二)申报方式。下载《河北省旅游发展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2),填写说明课题研究人员基本情况,申报课题的思路、内容和主要创新点等,一式3份(附电子版)报送至办公楼401。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受理。省旅游局将邀请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对申报单位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课题研究承办单位,并准予是否立项。申报单位不得用曾经完成或其他研究机构已发布的成果作为本次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否则不予采纳,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课题立项与评审
(一)课题立项。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由省旅游局研究确定后下发立项通知书,并通过河北旅游政务网对外公布。
(二)课题实施。2015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课题,于11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
(三)课题评审。省旅游局负责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并对评定为年度优秀等次旅游发展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的承办单位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补助。
联系人: 梁美社 联系电话: 8533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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