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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的通知

  来 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5-04-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各系(部)院、处(室):

为建设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新型智库,推动河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繁荣发展河北社会科学事业,“河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河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1970年以后出生(含1970年),省内专业和业余从事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出版及理论宣传普及工作者。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科研方向正确;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的学风,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有较强的创新、敬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好。

(三)2010年以来,从事基础理论研究者,须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从事应用研究者,须主持完成(第一完成人)2项省级以上研究项目。

(四)2010年以来,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社会科学科研成果获得过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一、二等奖。

(五)业务成就突出,是本学科或本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或科研骨干,2010年以来有以下成果之一的:(1)独立在国家级大报大刊(理论版)或本学科领域的CSSCI期刊发表过2篇以上理论文章(2000字以上)或学术论文,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2)在研究解决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方面,有2项以上研究成果(第一完成人)在实践中被实质性采纳,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已获得“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和“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由参评者填写《第十一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3份(表样附后),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梁美社老师。

2、本人研究成果代表作3项及佐证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著作、论文复印件要求封皮、目录、全文、版权页)。复印件按照著作、论文、身份证、奖励证书和成果反响等顺序装订成册。

3、请申请人务必于4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办公楼401室。

联系人:梁美社 联系电话:85333828

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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